受贿案件上被告人不承认受贿的行为,行贿人手上也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起诉吗?

2025-05-09 10: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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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受贿案件由检察院根据具体的证据要求决定是否起诉。

2、对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3、结合本案,没有任何证据或证据不能排除其他合理怀疑,不确实、充分。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行贿人现金行贿,不承认,只要找到证据,检察院能起诉。

《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