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请熟悉相关法律者回答(房地产抵债问题)

2025-12-16 10:58:5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一、法律当然是不允许的,因为这种行为构成了"有履行能力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违法行为。
二、有以上行为且被查明的,法院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给予十五日以下拘留,一千元以下罚款,且继续强制执行。
三、如果有以上行为而且情节严重,则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罪名是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
四、当然,如果你做得巧妙,法院未能查觉,即未能知晓你亲戚还有这么一处房产,而对方当事人也无从得知,未向法院提供这项财产的线索,那你亲戚将侥幸过关。
以上意见,供参考。

回答2:

这种情况债权人可以在一年之内向法院申请行使撤消权,撤消你亲戚的赠与行为。

回答3:

为逃避执行,变更产权登记的.属于无效行为.是可以撤销的.没用.

回答4:

没有用的。如过是借的钱还是要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