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我钱,法院已经把设备查封了,准备拍卖,后来公司申请破产,公司还欠别人钱,我查封的设备是不是法

2025-05-09 00:19:2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如果债务人公司资不抵债,那么无论是根据债权人申请,还是他自己向主动向法院申请破产,都是法律允许的程序。法院裁定破产以后,原来的执行程序就要终止。债务人也不能够自行向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像你的债权,如果仅仅只有查封,没有进行设定抵押的话,那么你的债权也是没有优先受偿权的。如果清偿的破产费用和其他优先费用以后,你的债权和其他债权都属于普通债权,那么按照比例进行,按比例的返还。

回答2:

法院准备拍卖说明已经进行执行阶段,公司申请破产,属于执行转破产的情形。
执转破法院受理后,原执行措施停止,也就意味着查封措施将解除。
你对公司享有的债权也将转为破产债权。
破产管理接手后,开展清算工作,其中之一就是债权申报。
如果你对公司设备设置有有效担保,则在担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在分配时,可就担保物变现的款项优先分配。
如果存在不享有优先权情况的,你的债权为普通债权,与其他债权人一起按比例受偿。

回答3:

如果你的债权在该设备上设定了担保,那么你可以在该设备拍卖价款范围内优先受偿。
如果没有设定担保,不可能先让你优先受偿,这样会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破产法是为了保证所有债权人公平受偿而制定的。

回答4:

查封债权和其他债权在破产程序时是平等债权,没有优先受偿权。

回答5:

看你有没有抵押权。如果公司把设备抵押给你了可以先优先还给你钱。如果没有的话就要先还有抵押等的,总之很可能要不到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