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请问,公安局以伪造原告承诺书签名为由拘留被告45日后,巿检查院批捕,后退回侦察二次后转县

2025-05-09 1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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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种情况属于错案,被告人依法有权申请国家赔偿。办案人员会不会承担相应责任,要看相应机关内部对此是否有明确规定。因本案未造成重大损失,不属于情节严重类型,一般不会再追究相关办案人员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