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职了,但是人事说30天才可以走人,但是我手里没什么事了,都交接好了,还不给走人,怎么办啊··

2025-05-09 09: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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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是呀,一般是提前30天提出解除合同。如果公司没有什么事情需要移交的,可以放你早走。你只有和人事部门商谈早走。如果你有休假可以请休假,这段时间先去新单位上班(劳务性质),直到老单位给你退工证明,签新单位合同。

回答2:

1、下一家你先去报到,办理录用手续;
2、在30天以内,没有事的时候,可以回来看看,不然公司不给你离职证明,你下一家也也无法给你办理社保、医保手续的续接。

回答3:

你去报道三,按情理来说,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单位,不过你如果走了,也只是一个违约,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你下家单位需要你现在单位的离职报告吗?不需要直接去上班得了

回答4:

只要你要正常离职方式办理离职申请,人事没有权力再留 你30天!你只要上到离职申请上的日期就行!

回答5:

如果不按要求上班,不但工资没法拿到,若按旷工处理,还要涉及赔偿。
如若放弃工资,可以请假,病假(还有可能拿60%工资,医院去开个证明,什么过敏、感冒、扭伤之类的),事假(陪读,拆迁、外地参加婚礼等等,具体你想办法。
不过最好和人事协商一下,早点离开对公司也好,免得消极影响别的同事,好说好商量,切忌关系搞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