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有什么历史意义

2025-12-16 18: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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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分封制”在周朝时期是周王室把疆域土地划分为诸侯的社会制度,在“分封制”下,国家土地不完全是周王室的,而是分别由获得封地的诸侯所有,他们拥有分封土地的所有资源和收益,只需向周王室缴纳一定的进贡即可尽义务,即相当于中世纪欧洲诸王国与罗马教廷的关系,即现代意义上的联邦的基础。周王是共主性质的(共主是氏族社会遗留的领袖模式,禹为最後的氏族共主)。诸侯的土地理论上在其死後可由周王室收回重新分配,但一般是世袭。春秋时期,随著井田制的瓦解和争霸战争的发展,周朝王室衰微,“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局面被“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取代,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丧失,“分封制”开始破坏。秦始皇统一中国後,取消“分封制”,秦王朝在全国推行单一的“郡县制”。

西周的分封制和井田制问题

  (1)分封制是西周的政治制度,分封的目的是为了巩固奴隶主国家政权,分封的对象和做法是把王族、功臣和先代的贵族分封到各地去做诸侯,建立诸侯国;被封诸侯的义务是:要服从国王的命令,要向周王贡献财物,要派兵随从周王作战;周王先后分封的重要诸侯国有:鲁、齐、燕、卫、宋、晋等;分封的作用是:巩固了西周的统治,拓展了疆域。春秋时期,分封制崩溃。崩溃的原因是周王室日益衰微,大诸侯国为争夺土地、人口及对其他诸侯国的支配权,不断进行兼并战争,形成了诸侯争霸的局面。葵丘会盟,齐桓公的霸主地位得到正式承认,标志着分封制崩溃。秦朝统一后,建立郡县制,分封制结束。

  (2)井田制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开始实行于商朝,盛行于西周,瓦解于春秋,废除于战国。井田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周王,周王把土地分赐给诸侯臣下,但臣下只能世代享用,不得转让和自由买卖,还要交纳一定的贡赋。从生产方式上,奴隶主贵族强迫奴隶集体耕种,剥夺奴隶的劳动成果。井田制瓦解的根本原因是生产力的发展,井田制这种生产方式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出现了私田。春秋后期,鲁国实行初税亩,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随之而来的是新的剥削方式的出现。封建地主对农民的剥削方式的出现,导致了井田制的崩溃。

  (3)分封制和井田制的关系:①分封制是奴隶社会的政治制度;井田制是其经济制度,分封制建立在井田制基础之上,没有井田制就没有分封制。②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分封制是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③两种制度都适应了当时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使西周走向强盛。

  (4)分封制、井田制与奴隶制国家的盛衰:分封制和井田制是西周时期完善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分封制起到维系、调整奴隶主阶级内部关系,保证奴隶制国家对奴隶和平民进行统治的作用,是西周奴隶制国家强盛的政治保证。井田制规定了奴隶制生产关系的主要内容,是决定奴隶制经济形态存在、发展和西周政治统治的经济基础。分封制和井田制相互影响,二者的存在成为西周奴隶制国家兴盛的支柱。西周末年以后,王室衰微和大国争霸局面的出现表明分封制的瓦解。在丧失政治保证和生产力发展的影响下,井田制在春秋后期逐渐被封建土地私有制取代,奴隶制度存在的经济基础最终瓦解,新的封建经济基础随之产生。井田制的瓦解标志着奴隶制度的崩溃。

回答2:

 分封制是西周王朝巩固统治的重要措施,是周人对被征服土地和人民实行统治的一种措施,也是当时统治阶级内部在权力和财产方面的再分配制度。分封的原则与对象是根据与周王血缘关系的亲疏,功劳的大小(辅佐与同盟)分封,其前提是承认周王的统治,或古帝王之后。在分封中,授民授疆土是分封的核心内容.

  商鞅在秦国实施改革废除封分制、建立县制

  郡县制和分封制的不同:
  第一,传承制度不同。
  分封制度萌芽于夏朝,盛行于西周时期,它是国君将田邑赐给宗室臣属作为俸禄的制度。受封的对象有三种类型:一是周王的同姓亲属即王族,二是功臣,三是古圣王的后裔即先代贵族的后裔。不论受封的是谁,一旦被封,都世代相传,即实行世袭制。
  郡县制则与此相反,郡县的行政长官郡守和县令,均是由皇帝直接任免的,而且不能世袭,即实行的是任免制。
  第二,职责范围不同。
  在分封制下,受封的诸侯在封地内不但享有行政统治权,而且拥有对土地和人口的管理权,但受封的诸侯必须对周天子尽一定的义务。例如,必须定期朝聘周王,向周王贡献各种物产,接受周王之命出兵保卫王室或征伐反叛者等,同时对周王的婚丧嫁娶、巡狩等也要尽义务。
  郡县制则不同,郡守和县令在辖区内只行使行政管理权,对土地和人口逐渐失去统治权。郡守和县令只负责管理人民,收取赋税,征发兵役和徭役。

  第三,“治地”方位不同。
  分封制下的封地多位于授封者的周围,其中心地带为授封者,即国君或诸侯直接统治的中心。例如,国君直接统治的地区限于“方千里”的“王畿”之地,畿外之地则分封给各诸侯,目的是保卫王畿的安全,保卫四疆之土。诸侯的直接统治也常在封地的中心,称为“都”城,其附近或边远地区则分封给卿大夫作采邑。卿大夫以同样的原则继续分给士大夫。如此,王畿、“都”城、采邑处于各级封地的中心地带,四周之地均为受封者的封地,形成了不同层次的“众星拱月”的统治网络,体现了“古之王者,择天下之中而立国,择国之中而立宫,择宫之中而立庙”的居中传统观念。
  郡县制的情况多有不同。初建时,郡多在边远的、具有战略意义的地区。如秦南平百越后,设置了南海郡、桂林郡、象郡;北击匈奴,收复朔方后,设置了九原郡。县则地近统治中心的、较富庶的近畿地区。以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及政治上和军事上的需要,郡和县的地区分布渐趋一致,最终发展成为郡统县的隶属关系。
  第四,历史作用不同。
  分封制体现了“薄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一统天下的政治局面,各封国具有保卫王畿、保护国君绝对安全的义务,这和西周时期经济发展水平低、政治不平衡、文化差异较大的情形相适应,有一定的进步意义。但是,由于各诸侯国在封地上拥有绝对的统治权而变成了大大小小的独立王国。在一定的条件下,这些王国演变成完全独立的国家,直接或间接地威胁国君的安全,酿成了列国争霸,互相兼并,国君权力衰微,大权旁落,最后导致完全分裂的政治局面。春秋争霸局面的形成,可以说是分封制的必然产物。
  郡县制的出现及其推行,消除了由分封割据而带来的隐患,使皇帝能够直接控制地方的行政制度,成为中国两千多年封建专制统治的组成部分。王夫之说:“郡县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势之所趋,岂非理而能然哉。”由此可见,郡县制对中国传统封建社会的社会调控产生了深远影响。

回答3:

1.通过分封制,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周朝开发边远地区,扩大统治区域,并逐步构织出遍布全国的交通网络,形成对周王室众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打破了夏商时期众邦国林立的状态.周成为一个延续百年的强国.   2.通过分封,周人势力范围不断扩大;周天子确立了天下共主地位,统治效果得到加强.分封制使西周贵族集团形成了“周王—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序列.   3.通过分封制,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盖了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密切了同周边各少数民族的关系,推动了边远地区的经济开发和文化发展;周文化具有惊人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4.分封制加速了全国经济的发展.   5.分封制到了西周后期加剧了各诸侯国对周王室的不忠,及形成了强大的地方武装割据.

回答4:

1、通过分封制,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统治。周朝开发边远地区,扩大统治区域 2、通过分封,周朝势力范围不断扩大,统治效果得到加强 3.分封制加速了全国经济的发展

回答5:

1.拱卫周王室 2.诸侯手中有权力,对外扩军征战,虽然分封了领土给诸侯管理,但是名义上还是周王室的,所以这是扩大了国家疆域版图 3.分封成几块地区后,可以有效的管理封地,使地区的经济政治欣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