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保险问题

2025-05-09 16: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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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国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在这个保险方面,不支持员工声明一类的东西,虽然看起来是合理的,公司也把该给员工的都支付了,但国家法律规定员工的保险保障即是权利也是义务,为了确保未来劳动者退休后能有所保障,他现在必须根据规定参保.如果员工把这部分钱另作它用,那严格上来说是企业违约的.这个可以要求员工写一份承诺,但只能作为备忘,不具备法律效力.(这就像现在的农民工要求退保一样,是国家法律在某种程度上脱离普通百姓的实际生活的表现)

而且,你公司回避了一个问题,如果员工自己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也可以自己办,那他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有谁来负担?现在国家统筹的保险可能自然人无法办理失业和工伤吧.

类似这种问题,公司应该在注册地给员工办理相关保险,也可以在分公司驻地给其办理保险.这样实施起来可能有些地方别扭,甚至会增加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