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讲的是收到了法院的开庭通知书吧。也就是说对方已经把你告上了法庭,要追究你的责任致使对方受伤而造成伤害,要求你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说实话,你现在不用害怕,也不用去担忧哈。对方想通过走法律程序去解决,是无可非议的。打官司就是打的是证据,你只需抓紧收集有利于你的证据就可以了。据你所述,对方的受伤应该与你是无关的,也就是说你是无任何责任的。但是,你又为什么在无证人,或在交警没有到现场之前送她去了医院,还为她垫付了医药费。在这里,你口口声声说你无责。不过,你也不要因此而郁闷,你就到现场能否找到事故现场的目击者,或是看看现场有否监视电子眼,或是交警部门的现场勘查的证据。
总之,你要沉住气,去想办法寻找有利于你的证据,我相信,你的好心是应该有好报的。官司来了,不要怕,不要躲闪。就像当年你高考时一样,去昂头面对。诉讼程序是要通过二审才定案的,一审不行,还可以上诉嘛,男子汉,在法庭上事实求是的把事实真相告诉法官,让他们去认真调查,会给你一个说法的哈。
1、交通事故接到法院通知单,也就是被告接收到法院的传票后,可以自己在传票规定的时间内出庭应诉,也可以委托律师等出庭为自己辩护,以更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2、当法院给你送达传票的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原因,最好要签收,因为不管你是否签收传票,之后的诉讼程序依然会照常进行,你没有签收传票的话,之后的诉讼对你不利,一句话,积极应诉,避免消极殆战。
3、签收传票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亲自到发出传票的法院去了解案情,因为你是当事人,有权查看对方当事人针对你的起诉状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这个很重要,因为你要应诉甚至反诉一定要针对对方的证据来反驳。
4、综合据律师的分析和案子的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要反诉,是否要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你被起诉,应收到起诉书。看起诉书内容后,再来咨询吧。根据你现在所说,还无法判断事情的发展。
1.实事求是,积极应诉;2.看清通知,注意举证期间;3.积极举证,证明事实;4.查看对方证据,予以反驳。如果不熟悉,可以聘请经验丰富的律师代理诉讼。
找律师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