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买的房子,现合同期未满想辞职公司是有否有权收回房子,我是否可以向公司提出补尝?

2025-05-09 14:46:42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根据合同中的相关约定。

房屋合同是自己签订和办理的,一般不宜认为是公司所赠,公司无权收回。公司所付的款项如果与劳动绩效或者劳动期限有关的,依照合同,应当认为是公司的奖金,违反相关规定的,公司可以收回该部分奖金。

如果支付房款的条件已经全部达到了,可以要求公司付清相关款项。

回答2:

最好找个律师咨询下

回答3:

根据物权法定的原则,既然房子写的是你们的名字,那么房子肯定是要不会的,因为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你违约,估计公司套的钱你要返还,看合同怎么约定。公平做法是考虑你的工作年限,然后根据相应的比例,返还房款!

回答4:

具体得看您劳动合同中关于履约和违约条款的约定。
就房子而言,因房产证已办,单位是无权收回的。

回答5:

要求你支付房款,就是最好的解决方式,如果用人单位要求你返还房子,那你更郁闷,毕竟给你购房的目的是为了留住你!

回答6:

北京吗?有事请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