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是先请辞,如果继续聘请,就争取减轻,为自己的客户实现最大的价值。
至于揭发就没有必要了,毕竟是自己的客户。有保密的义务,没有让自己处于一个左右为难,事后被人报复的境地。如果别人的当事人,那是可以告发的,因为你在为正义。
我觉得在法律与职业道德之间,一贯先保守好自己的职业道德。社会上每个人先做好了自己,坚守了 自己的职业道德,出现的法律偏差也不会太多。
作为一名律师就应该就要遵守职业道德,法律明文规定有为当事人保密,就尽量保密,可以动员当事人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但是不能揭发的。
你疯啦???
这样还想胜诉,知道你之前是怎么保证的吗,以后翻案看你怎么办,要是实在不行就辞呗!!!你这人体这问题说明你为人还可以,过的去!!!
如果你是以职业道德去看待,你应该做到违法必究,如果是为了MONEY那,嘿嘿,不解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