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对特定减免税进口货物,除船舶、飞机、机动车辆外的其他货物的监管年限为5年。8年是《海关法》对稽查年限的规定,即自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及其后的3年内,海关可以对之实施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