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了赃物,公安机关是否应该处罚你,要看具体的情况。
如果是国家明令禁止收购的物品,如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9条2项对你进行处罚。
如果你收购的物品,不在上述范围,但你收购时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可以认定应当知道是赃物,这时,如果你收购的物品超过二千元,其行为就触犯了《刑法》第312条之规定,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达不到二千元,其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9条4项,涉嫌收购有赃物嫌疑的物品,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对你处罚。
所收的物品全部收缴。
无论是收缴还是罚款,都应该给你出具票据和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