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的团体综合医疗保险,保的是特定团体人身保险。
国寿附加综合团体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特定团体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附加合同,依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本公司同意而订立。
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以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投保范围:
凡符合主合同投保范围,且年龄在十六周岁至六十五周岁、身体健康的在职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作为投保人投保本保险。投保时,符合投保条件的在职人员必须全部投保,且投保人数不低于五人。
被保险人的配偶和子女,凡年龄在六十五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经本公司同意,可作为附带被保险人,由投保人统一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除本附加合同特别指明外,本附加合同所指的被保险人均不含附带被保险人。
社保报完了这边可以接着报的。如果这次1500没报就来这边报,看额度是多少了。不超过额度就能报。
不管你在哪个阶段,商保都是社保报过之后这边报的。记得你花销如果不在社保范围内的就是能报了。
自负段保险公司承担。
比如说医保住院费用自付额度1500元,你住院花了1000,那么医保就1分也不报,你拿这张发票送到保险公司,就给报掉1000。当然要去掉发票中的自费项目。
如果你的费用超过1500,那么保险公司会计算一个医保报销的比例,比如报销了合理费用的90%,那么保险公司就报10%,酱紫
社保不够的话,就用这个补充啊,你拿着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到中国人寿理赔就可以了,至于能报多少,要看买的时候保额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