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恢复,只能重新申请増驾。
驾照“降级”后,如果再想重新驾驶A、B类驾照准驾车型,需要办理增驾。按新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增驾比以前所需的时间有所延长,取得更高级别的驾照更加困难。
驾驶证降级后如果想升级,驾驶员得重新参加车管部门的增驾考试。如果将来想将C1证再升级为B1证,那么,需在持有C1证资格满3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内没有满分记录的情况下,才能够办理升级业务。
根据2013年公安部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8条规定,有以下情况的,驾照将被降级:
持有A1、A2、A3、B1、B2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持有A1、A2、A3、B1、B2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持有A1、A2、A3、B1、B2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有以上三种情形之一,车管所将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证,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管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证作废。驾驶证被降级后,驾驶员将不能再驾驶原准驾车型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