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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新增建设用地报批和批后实施的工作程序
一、用地预审阶段
(一)已明确具体建设项目的
1、申请单位向计划部门申办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申请单位向广州市城市规划部门申请选址。
3、申请单位持《选址意见书》向国土房管局申请用地预审,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的同级国土部门出具预审意见。
4、申请单位持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报告书等资料向广州市城市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未落实具体建设项目的
申请单位向城市规划部门申请选址。
二、拟定征地方案和报批阶段
(一)征地预公告
1、申请单位持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报告和规划许可证、红线图等资料,向区国土房管局申请进行征地预公告和拟订征地方案,属于省有权批准的城市分批次用地,区国土房管局同时代为受理其他有关申请资料。未落实具体建设项目的,申请单位要提供土地开发建设整体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土地状况、投资情况、容积率、建设周期、市场预测等资料。
2、区国土房管局在被征地村和拟征地现场公告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
(二)调查确认和拟订征地方案
1、申请单位委托测绘单位进行土地勘察定界工作。
2、区国土房管局组织开展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权属、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和证据保存,调查结果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3、区国土房管局组织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三)征地方案听证和报批
1、区国土房管局书面告知被征地村和农户对拟征地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中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2、被征地村和农户提出听证申请的,区国土房管局组织安排听证。
3、区国土房管局根据听证情况修改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作征地方案,通知申请单位按征地方案确定的金额提交支付征地补偿款承诺书。申请单位预存征地补偿款,并向区国土房管局提交预存款证明。
4、区政府对征地补偿标准的合法性、安置途径的可行性、保障措施能否真正落实,提出结论性意见。
5、拟订报批方案,依法呈报审。
(1)对于单独选址项目和报国务院批准的城市分批次用地,由申请单位持区国土房管局拟订的征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笔录、支付征地补偿款承诺书、已预存征地补偿款证明等资料,向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办理用地报批手续。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审查报批资料,拟订“一书四方案”报批资料,连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广州市人民政府审核,依照法定程序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2)对于报省批准的城市分批次用地,由区国土房管局在完成前述工作的基础上,直接拟订报批方案,连同其他报批有关资料,上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审核后逐级呈报审批。
三、征地方案批后实施阶段
1、用地经有权审批的政府批准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按上级通知要求,通知申请单位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征地管理费。
2、上级部门批复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布征地公告,公布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和经广州市政府同意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通知区国土房管局组织征地补偿安置,通知申请单位配合国土房管局实施补偿、安置等征地批后实施工作。
3、区国土房管局按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组织实施,监督申请单位按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支付征地补偿款承诺书,在规定期限内全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
4、申请单位支付征地补偿款、缴纳征地税费、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措施后,区国土房管局出具征地结案函。
5、申请单位持区国土房管局出具的征地结案函向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申请办理供地手续。
购置了或划拨后拿到的
当前我国的开发商获取土地的主要形式是国有土地出让,即参加招标拍卖挂牌,简称招拍挂。2007年后,地王现象频出,很多人也将批评的矛头瞄准了招拍挂制度,认为是招拍挂制度导致了房价的疯狂上涨。
房地产行业分一级市场、二级市场和三级市场。土地市场就是一级市场,这完全控制在政府手中,政府在土地一级市场实行寡头垄断,所有的土地资源全部被国家独家控制。一级市场是拿地最主要的通道。
一级市场土地交易在20世纪90年代采取协议转让形式,开发商与政府签订土地出让协议,支付出让金与前期动迁费等费用,就可以把土地转让到开发企业名下。协议转让也是时代的产物,那个年代土地资源丰富,拿地企业并不踊跃,地方政府为了保证土地财政收入,主动向各类开发商热情招商,以较为优惠的条件,吸引开发商拿地,从而确保地方财政收入的来源。
土地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