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内蒙古公安机关招录职位选定
1、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等各个环节均合格的考生,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照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专业知识科目笔试单项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其他特殊情况,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自治区公安厅研究决定),在录用职位表中选定职位。
2、自治区公安厅将按考生笔试总成绩排名在5天内分批次组织考生完成职位选定。每个考生只能选定一个职位,考生一经选定职位,不能更改。自治区公安厅通过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实时公布考生职位选定情况。
3、按照排名顺序,考生原则上应在5分钟内完成职位选定,考生如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选定职位,视为放弃职位选定。
4、职位选定结束后,如职位因未被选定而导致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考生体检合格后,进行空缺职位选定。
5、职位选定地点为呼和浩特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职位选定时执行任职回避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