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诉法64条规定,执行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所在的单位。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的情形排除后应当及时通知其家属。至于通知的方式可以直接送达也可以邮寄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