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 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 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 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这个要求破坏社会秩序,所以你朋友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你说的是轻微伤,可以不认定为犯罪,我想你朋友的行为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处理就行了。
应该是构成聚众斗殴罪。司法机关在实践中如果遇到这种问题一般以聚众斗殴罪定罪。量刑也不长,一般为六个月,与个人认罪态度有关。因为这种小事蹲号子是在是不值得,我建议你朋友尽快与受害人达成谅解协议,取得被害人谅解,这样在庭审前还可以私了。毕竟有了违法犯罪记录是一个很不好的事情
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但应受行政处罚。
故意伤害罪